酒类流通管理电视讲话 伊川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、商务局长 罗克振
2008-01-25 10:50  文章来源:伊川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(2008年元月17日)
同志们:
国家商务部出台的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,标志着我国酒类流通行业管理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。我县从2008年元月18日起,全面启动实施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,21日开始酒类流通备案登记。
酒是特殊商品,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近年来,由于酒类市场秩序混乱,假冒伪劣酒充斥市场,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。因此,加强酒类管理,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民心工程,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。酒是一把双刃剑,适量饮酒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活喜好,过量饮酒则会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,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。因此,严格酒类管理也是社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。
我国酿酒历史悠久,酒类产业是极具发展潜力和竟争力的优势行业。加强酒类管理,不仅有利于酒类行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商,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,而且也是维护国家重大经济利益的内在要求。古今中外,各国政府都把酒类作为国家重要经济来源,高度重视对酒类的管理。对酒类流通环节加强管理,将为强化酒税征管创造条件,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利益。
我县是产酒大县,也是饮酒大县,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因此,县商务局作为酒类管理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,切实加强领导,高度统一思想,强化领导责任,加强酒类管理队伍和行业队伍建设,努力协调好内外关系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齐心协力,步调一致,把酒类管理这一长期性、系统性的工作抓出成效。商务局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作用,质监、工商、卫生、药监、安监和环保等部门,要按照法定职责做好酒类生产、流通的监督工作。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认真做好本辖区酒类流通管理备案登记摸底工作。全县从事酒类生产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要按照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要求,守法经营,接受职能部门的管理,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。努力在全县营造一个科学、文明、安全、健康的饮酒氛围。
县委、县政府相信,只要全县酒类主管部门、酒类生产、批发、零售、消费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同心同德,通力合作,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一定会落到实处。
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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