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伊川县商务局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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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2-18 15:20 文章来源:伊川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在河南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,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 补贴对象:全县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2008年5月31日前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%的财政资金补贴。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、冰箱(冰柜)、手机,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(部)。
二、 补贴产品品种及价格:补贴产品是专门为家电下乡生产的适合在农村使用的家电产品,外包装及机身有专门的家电下乡标志,并附有专用标识卡。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,冰箱(冰柜)单价在2000元以下,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,具体品牌、型号、价格以商务部、财政部公告为准,也可到当地销售网点咨询。
三、 伊川县销售网点:经核准,伊川县有30家销售网点准予经营家电下乡产品(第一批,店内有标志牌),分别是:葛寨飞天通讯、高山留栓通讯、彭婆联通维修部、鸣皋灵学通信、伊川景华家电、伊川飞亚电器、伊川联通营业部、伊川亚新通讯、彭婆国强家电、伊川国美电器、鸣皋家电超市、高山供销社家电部、鸣皋国明家电城、伊川海尔专卖店、伊川人民路五交化门市、伊川三科家电、伊川商都路创维店、伊川永乐电器、白沙国强家电、鸦岭桃玲家电、伊川隆艺电器、伊川飞达家电广场、鸣皋聚克家电、彭婆晓珍家电、葛寨宗界家电、伊川众瑞数码城、彭婆亚芬家电、伊川飞达数码广场、白沙国明家电城、鸦岭利敏通讯。
四、 农民在指定经销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件、地址、联系方式,并向经销商索要正式手写发票,注意保存产品标识卡。经销商要及时将售出产品信息在网上上传。
五、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,要在一个月内到当地乡镇政府申报财政补贴。申报时要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发票、一折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,产品专用标识卡。
六、 乡镇审核人员审核后及时向县商务、财政部门申报,县商务、财政部门在审核后将补贴款直接拨付到一折通存折,农民可到银行查询。
七、 各经销网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购买人加收任何费用。一经举报查证属实,取消经销网点资格。县商务局举报电话:68360646 68333129
特此通告
伊川县商务局
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日
(望全县农民朋友相互转告,踊跃购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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